关于2020-2021学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导师、2021届拟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本学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和论文查重
(1)所有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已完成所有培养环节,根据学院培养要求通过毕业资格审查。
(2)研究生学位论文需经导师审核同意,在4月1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文字复制比检测(检测论文命名格式:学号_姓名_导师_专业)提交查重。检测合格者提交学院内部盲审。
(二)学院内部学位论文质量控制双盲评审
为切实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建立有效的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机制,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体系,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的客观、公正,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实行学位论文全员匿名评审。
(1)学院2021届拟毕业研究生必须通过内部组织的双盲评审,每篇硕士学位论文委托两位校内专家进行匿名评阅。学位申请者在4月13日前向学院提交内审论文及相关材料,内审将于4月20日前完成,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反馈匿名评阅意见给拟毕业研究生导师。
(2)学院内审专家评阅费由学院统一支付,再审的费用由导师承担。学院内审专家评阅认为“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水平”或要素评价中出现“D”或建议“作实质性修改再审后答辩”的,由该论文指导教师提出处理意见,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做出推迟送审、延迟毕业等决定。由于特殊原因而对评阅人有特殊要求的,可在论文送审前,由导师给出充分、可信的理由,并提出一定数量的推荐专家、回避专家名单。
(3)评阅结果虽为同意答辩但存在较大异议的,如:对论文的创新性提出质疑、对论文是否达到相应学位水平提出质疑、认为论文需做修改后方可进行答辩等特殊情况,该论文作者须对论文修改情况或个人申辩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做出回复,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交研究生秘书处,修改后的论文以及书面回复意见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重点审议做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4)若评阅结果中出现一名评阅人评语属否定性的,应暂缓安排论文答辩,由学院组织专家复议或要求作者修改论文,然后再进行匿名评审,通过后方可安排答辩。若两名评阅人持反对答辩意见的,论文作者必须对论文做重大修改,六个月至一年内再重新进行匿名评阅,评阅结果全部通过,方可进行答辩。
(5)研究生对论文匿名评审结论提出异议的程序为:①研究生提出书面申请,并针对专家结论作出回应;②导师同意研究生的异议申请,并在申请书上签字;③学院对研究生异议申请在收到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受理应及时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异议申请予以审查。同意研究生异议申请的,则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名义作出结论。
(6)匿名处理要求如下:应在封面、扉页等处隐去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可以保留专业和研究方向,同时隐去学院、学号、致谢语、发表论文、参加学术会议等信息,以及版权页、后记等可能导致作者信息泄露的内容。
(7)评阅意见共A、B、C、D四个等级,其中A为“优秀(85分以上),符合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准予答辩”、B为“基本符合硕士学位论文要求(75-85分),论文需进行一定修改后答辩”、C为“距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有一定距离(60-75分),需对论文进行较大修改后答辩,学生修改时间不少于两周时间”、D为没有达到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59分以下),需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后重新评阅(学生修改不少于一个月后重新匿名评阅)”。
(8)学院内部学位论文质量控制双盲评审细则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学位论文教育部平台双盲评阅
学院学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的学位论文评阅采用教育部第三方机构平台双盲评阅。因第三方送审平台全委托送审论文周期为25天,请各研究生导师、2021届拟毕业研究生最晚于4月30日前完成论文修改并提交规范的平台送审稿。因未按时提交学位论文送审导致延迟毕业等后果,由拟毕业研究生及其导师负责。
针对学位论文学院内审通过但教育部双盲评阅不通过的内审专家,学院将采取提醒、责任约谈等措施,并将相关记录在案。
针对教育部双盲评阅为C等及以下的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学院将采取责任约谈、检查提醒、缩减招生指标等措施,并将相关记录在案。
(四)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
上半年拟毕业研究生于6月1日前由各导师组织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学院教育部平台双盲评阅成绩排名最后5名研究生(按申请学位人数的10%确定)由学院组织公开答辩。6月1日以后通过论文答辩者,其学位授予工作延至下一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位截止时间
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2021年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于6月5日前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各研究生导师务必于6月3日18:00前将通过答辩的拟授位研究生名单提交至学院。
(六)学位授予信息采集
所有毕业研究生在答辩前到http://www.xwb.cdut.edu.cn网站完成学位授予信息采集。(账号:身份证号码,密码:生日后六位。)
尚未进行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的毕业生,请自行到全国任一新华社图片分社进行图像采集,否则会影响证书制作及发放时间。
(七)毕业离校及材料提交时间安排
毕业研究生请根据研究生院最新离校安排,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流程另行通知。办理完相关离校手续,方可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生态环境学院
2021年4月6日